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07-24 点击次数: 次
根据沙县水南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现状和社会经济条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分类经营,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效益,以培育用材林中径材为主,建成一定比例的生态公益林,加快速生丰产林和大径材基地建设,实行集约经营,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努力提高森林总体质量。
一、林种规划
坚持发展生产和保持生态平衡并重的方针,做到各林种结构合理,协调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商品林各林种、亚林种结构,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在重点培育商品用材林的同时,重视和发展生态公益林,并科学安排,分段实施,逐步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森林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1、林种结构现状
林场林地面积63781亩,商品林56741亩,占林业用地的89.0%;生态公益林6916亩,占林业用地的 11.0%。
商品林中有林地面积52142亩,占有林地面积的88.3%。其中:人工用材林45109亩,占86.5 %;天然用材林2344亩,占4.5%;经济林1513亩,占2.9%;竹林3176亩,占6.1%。
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面积6916亩,占有林地的11.7%。其中:防护林5550亩,占80.2%;特用林1366亩,占19.8%。
2、林种结构的调整
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办法》和《关于开展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及《三明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和经营利用试点实施细则》,进行生态公益林等林种的调整。经过这次林种的调整,至2015年,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持7000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2%;商品林面积达到45000亩,占有林地面积的88%。
二、经营类型规划(调整)
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经营条件,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坚持以培育集约中径材和限制性采伐利用成过熟林为主,努力提高森林总体质量。在确保生态优先前题下,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以生产杉木、马尾松中径材为主的商品用材林基地,发挥国有林场的带头示范作用。
1、森林经营类型调整的原则
①分类经营、科学管理的原则;
②适地适树、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的原则;
③生态和经济兼顾、最佳效益的原则;
④优化结构、规模经营的原则。
2、经营类型的调整
根据林场林分的现有状况、立地条件、经营水平、经济条件对森林经营类型进行合理调整。保证地尽其用,充分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在投资最小的基础上生产出质量好,数量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木材及其林副产品,从而提高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调整后,2015年末大径材5111亩,占用材林的10%;中径材42425亩,占用材林的87%;小径材1493亩,占用材林的13%。
3、确定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方针,采取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措施,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开展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增强其生态功能,逐步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合林场森林资源和生态区位特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调整为6916亩,以三级保护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