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07-24 点击次数: 次
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执行《三明市国有林场扑救森林火灾安全技术规程》,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和"打早、打了、打小"的原则,树立"救人先于救火"的观念,加大对火灾扑救科学性、安全性教育,确保人的生命安全。建立建全防火规章制度,完善野外用火制度,组织并培训扑火队伍,加强火源管理,建立联防制度,依靠群防群治,实行目标管理,加大全民防火意识的宣传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严格野外用火、防火戒严等制度管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②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四同步"防火林带的建设,至2015年完成新防火林带建设12公里,构建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
③加强森林扑火队伍的指挥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半专业化扑火队伍建设,配备各类扑救器材和通讯设备,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火、责任到人,提高实战能力,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严禁妇、幼、老、弱、病、残者上山打火。
④加强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建设。确保每个工区、生产点之间及林场与乡村之间森林防火的联防联动。
⑤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山场上,设立护林防火宣传标语,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从而减少火灾的发生率。辖区护林员负责该辖区的巡山护林、野外用火管理、督促乡规民约的执行、通报火险等级和防火戒严令。